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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海事历时十年打造“水上高速航路”

时间:2010-3-18 16:04:25 | 信息来源:中国海事服务网

        经修订的《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》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

        为护航“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低碳交通——内河航运”,广东海事局十年来在珠江口着力打造了一条“水上高速航路”,这是今天记者从广东海事局在广州召开的新修订《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规定)宣贯会上获悉的。据了解,经修订的《规定》针对珠江口水域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和存在问题,进行科学合理规定,内容更加简明,方便广大船员理解掌握。新《规定》的颁布和实施,对进一步规范珠江口水域船舶的航行行为,维护船舶的航行秩序,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将发挥更大的作用,对建设珠江口安全便捷的水上绿色通道,提高港口货物效率,保障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,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航运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。据悉,从4月1日起,该规定将正式实施。

        创新监管机制 “黑点”变“亮点”

        珠江口是珠江水系的主要出海口。随着广东经济的快速发展,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窗口,年进出口总值占全国的10%、广东省的30%,外贸货物的90%要通过水路运输,珠江口沿岸已形成了一个由十几个港口、近两千个码头泊位组成的港口群,仅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就有12个之多,年通航船舶达150多万艘次,是我国通航密度和通航量最大的水域之一,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任务非常艰巨。 2000年前,珠江口的航行秩序比较混乱、险情事故多发,每年事故多达几十宗,占广东省水上交通事故总量的六成以上,特别是重大、恶性事故时有发生,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、水域污染和财产损失,影响了广州等地的港航生产、乃至经济发展。如1999年3月,“东海209”轮和“闽燃供2”轮发生碰撞事故,造成近六百吨重油泄露,严重污染珠海市海岸。对珠江口水域的通航环境、秩序进行综合治理需求显得非常迫切。

        探索监管规律促畅通高效。为了简化交通流、降低船舶碰撞几率,改善珠江口航行秩序,保障航运经济的发展,广东海事部门从1999年开始探索珠江口水域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措施。大力开展辖区船舶活动规律和海事科学监管课题研究,着力构建“海事科学监管体系”新机制。经过广泛深入调研,2002年出台了《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(试行)》,在珠江口划定了交通管制区和小船推荐航路,在管制区内实行大船小船分道航行的原则。在总结珠江口交通管制区实施的成功经验基础上,2004年广东海事局又出台了《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(试行)》和《珠江口水域船舶报告制(试行)》。按照制定的方案,珠江口通航量最大的担杆水道、大濠水域近20条船舶习惯航路规范为两个定向定线区域,使原来纵横交错、杂乱无章的交通变得规范有序。自2002年实施以来,在保障珠江口水域船舶的航行安全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。

        推进源头管理保安全。在最近刚刚结束的“两会”上,代表委员们纷纷呼吁,中国要转变以往过于注重陆地交通运输方式的建设发展模式,加快发展低碳、环保、低成本的内河航运,这是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重点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 为促进航运经济发展,广东海事坚持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,加强对航运公司、船舶、船员、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的综合管理。大力推行船舶定线制、特别是划定小路推荐航路、横越区和警戒区,实施大小船舶分道通航,改善了通航环境,促进船舶的航行安全和通过效率,船舶从珠江口至黄埔港航程平均节约3小时,大大促进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港航经济的发展。珠江口水域船舶航行秩序明显好转,水上交通事故大幅下降,从2002年的34宗事故大幅下降到2009年的15宗。而这期间,珠江口货物运输量在逐年增加,年均增幅达17.5%,翻了一倍多。特别是小船推荐航路的划定,为小船提供了一条“专用”安全通道,解决了以往小船“不知走哪里安全”的问题。约85%的船舶从主航道分离出来使用推荐航路,主航道变得清爽,大大减少主航道上大小船舶会遇与追越的机率。

        2005年4月8日,《人民日报》作了“从‘黑点\’到‘亮点\’——广东海事局整治珠江口水域纪实”的专题报道,真实记录了广东海事部门体制、监管手段和监管理念的3个喜人变化,肯定了珠江口整治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
        新形势的发展 呼唤修订规定

        随着珠江三角洲航运经济的发展,珠江口水域的通航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。珠江口有广州、深圳和香港等航运中心、枢纽港口,也有珠海、东莞、中山等重要港口,向内延伸还有佛山、肇庆、云浮、清远等内河重要港口。珠江口水域河道交错,水网纵横,通航环境十分复杂,航行船舶的既有海船,又有河船,有几十万吨的超大型船舶,也有几十吨乃至几吨的小型船舶,珠江口万山群岛水域还是良好的渔场,渔船活动频繁。此外,随着港口的发展,通航环境也发生一些显著的变化:

        船舶向大型化、高速化方向发展明显。据广东省航海学会姜运清秘书长介绍,随着南沙新港、虎门港、中船龙穴造修船基地的建设使用,进出港口的十万吨级以上船舶明显增加。港澳、港珠航线的一些高速客船,一般航速在二十多节以上,可以达到四十多节,船舶向大型化、高速化方向发展明显。

        珠江口水域的通航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。在宣贯会上,广州引航站陈国钧站长介绍,广州港实施了出海航道疏浚工程,深圳港开挖了铜鼓航道,珠江口水域的通航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,随着2011年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的完工,航道水深将达到-17米,有效宽度243米,将能满足10万吨级船舶全天候双向进出港。前两年深圳港也疏浚了铜鼓航道,与伶仃航道形成交叉态势。

        复杂的水域,航运经济的发展,对以前的规定,提出了新的要求,广东海事坚持把海事的发展放到广东经济建设战略大局中,切实贯彻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》的实施意见,为广东发展珠三角水域经济、充分利用水运资源发挥参谋作用,积极谋划对规定的修订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 兼顾多方利益 共建畅通高效

        由于航行规定的修订涉及多方利益,既要考虑大型船舶的航行安全要求,也要考虑小型船舶的合理诉求;既要充分重视航行安全,又不能忽视航运效率。从2008年4月起,广东海事局对航行于珠江口的广大船员进行调查,回收调查问卷近1500份,成立专题研究小组,根据前期调研掌握的情况,开始研究修订方案。经过大量调研、讨论,征求船员和专家意见,制定了新的《规定》,就富裕水深、交叉相遇、速度限制、拖带、高速客轮、交通管制等9各方面进行修改和调整。如对原规定“富裕水深”、“能见度不良航行”等方面内容进行调整,使规定更加合理、可行,与船舶的活动实际、海事部门的管理实际更加吻合。既继承了原规定的成功经验,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,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。可以预见,新的《规定》对维护珠江口水域船舶的航行安全、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航运经济的蓬勃发展将做出积极的贡献。(周明耀 黄昭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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